德國政府承諾到2020年將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40%,2030年減少55%,2050年將其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80-95%,并為能源、工業、交通,建筑和農業領域設置了分領域的目標。盡管德國的退出煤炭戰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缺口,但2020年的氣候保護目標仍可能無法完全實現。德國政府意識到,必須采取進一步措施,以實現2030年的氣候保護目標。首先,在供暖、交通和建筑領域需要采取進一步行動,將其引入適當的減排之路。
在這一背景下,德國聯邦政府,特別是環境、經濟、交通、農業、財政和內政(建筑)各部組成的所謂“氣候內閣”,于2019年9月20日商定通過了《2030年氣候保護計劃》,其中包含一系列確保實現氣候保護目標的措施和手段。這份計劃包含針對特定領域和跨領域的措施?!队媱潯返囊粋€重要考慮是,最大程度地減少氣候保護措施對低收入家庭的負面影響。相關措施應盡可能在2019年以法律的形式得以體現。
1、《計劃》主要內容
2030年氣候保護計劃主要包括三個部分:
從2021年起,二氧化碳費將作為跨領域的手段引入交通和供暖領域(燃油鍋爐等家庭非集中供暖)。它補充了已經適用于電力、工業、供暖(集中供暖、聯合熱能)和航空運輸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二氧化碳費應類似歐盟排放交易體系,通過證書交易(即所謂的國家排放交易系統)實現。證書將出售給把熱力和燃料投放市場的企業。但是,這種證書交易不會直接顯示市場上的排放限制和價格構成,而是在前五年采用二氧化碳價格逐年上漲的固定價格體系(2021年:10歐元/噸;2022年:20歐元/噸;2023年:25歐元/噸;2024年:30歐元/噸;2025年:35歐元/噸)。從2026年起,二氧化碳價格將在35歐元至60歐元之間。2026年之后,此規則可能會更改。國家排放交易系統的收入應當用于氣候保護措施或減輕公民負擔。并且應對如何將國家排放交易系統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進行整合。
為了對氣候保護措施的進展進行定期監控,聯邦政府將在外部專家委員會的支持下對2030年氣候目標的總體履行情況以及每年各個領域的進展情況進行調查?!皻夂騼乳w”應每年審查所采取措施的效力、效率和精度。如果某個領域根據排放數據未能實現其預期法定目標,則負責該領域的部門必須在三個月內提交一份應急方案以跟進。之后氣候內閣決定,為實現基本目標,哪些措施的調整是必要的。
2、能源領域的重點措施
降低電費:可再生能源附加費以及其他附加費和稅費等應當逐步從二氧化碳費的收入中支付。這項措施致力于進一步推進德國的電氣化進程。
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65%。其中海上風電的建設目標提高到20吉瓦。
取消對儲能項目收取一切電力附加費,以增加儲能項目的經濟吸引力。
支持熱網的改建和擴建。
加強電動汽車的使用,目標:到2030年電動車數量達到7百萬到1千萬輛。對轉而使用電動車的營運車輛,將營運車輛稅從0.5%降低為0.25%。結合資助方案和法律法規,到2030年在德國建設一百萬個充電站。通過減稅為通勤者提供與燃料成本提升相對應的社會補償。
為蓄電池制造產業投入10億歐元資金。
加強對建筑節能改造的資助。
從2026年起,禁止安裝新的燃油供暖系統。為低收入人群在供暖改造方面提供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