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市能源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近成立的張家口市能源局首次正式向媒體亮相。未來將聚焦氫能全產業鏈發展,與可再生能源示范區規劃建設。
張家口市是由國務院批復同意設立的全國首個、也是唯一一個國家級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為進一步加強示范區建設的推動力量,確保《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發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把張家口建設成為深化能源機制體制改革的標桿區、綠色先導的示范區,經省委、省政府批準,2018年12月28日,張家口市能源局正式成立。3月19日,張家口市印發了《關于印發<張家口市能源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張辦字[2019]38號),明確了市能源局為市政府正處級工作部門,確定了市能源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張家口市能源局的內設機構和編制情況為,內設辦公室、綜合科、新能源科、電力和煤炭科以及機關黨支部,設置行政編制16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據介紹,新成立的張家口市能源局的主要職責主要有十大方面:
(一)擬定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年度指導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落實有關能源行業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定有關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二)組織實施煤炭、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煤制燃料、生物質液體燃料和氫能利用等燃料的產業政策和相關標準。按照省、市政府規定權限,負責審核、申報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承擔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規劃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示范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五)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六)監管能源市場運行,規范能源市場秩序。
(七)指導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八)參與組織推進能源國際合作。
(九)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規劃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記者另從發布會獲悉,2019年市能源局將把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與冬奧會籌辦、京津冀協同發展、打贏藍天保衛戰、脫貧攻堅、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和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及本地發展深度融合,聚焦多元化應用,打造低碳綠色張家口,聚焦五大功能區建設,打造轉型發展張家口,聚焦項目引領示范,打造創新驅動張家口,聚焦氫能全產業鏈發展,打造氫能張家口,聚焦全面推廣宣傳,打造“亮”麗張家口,實現示范區全面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