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海省能源局 | 0評論 | 3389查看 | 2018-05-16 17:58:50
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戰略,以四個轉變推進四個扎扎實實,積極消納我省清潔能源,推動新能源發展。
“十三五”以來,青海省積極開展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在繼去年與湖北、江蘇簽訂10億送電協議,并超額完成14億送電量的基礎上,青海省、湖北省及江蘇省經多輪協商,于近期簽訂了《2018年青電送鄂框架協議》、《2018年青電送蘇框架協議》。協議約定青海省向江蘇省送新能源電量5.676億千瓦時,較去年增長6.4%。向湖北省送新能源電量5.5億千瓦時,較去年增長10%,此外,青海電網在湖北電網夏季尖峰負荷期支援電力電量1億千瓦,不占用年度計劃額度。
本次與于蘇、鄂兩省政府簽訂送電協議,將進一步提高省內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消納,促進我省海南、海西兩個千萬千瓦級可再生能源基地的建設,確保青海省光伏、風電可再生能源科學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