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合洲際能源咨詢院 | 0評論 | 2821查看 | 2018-05-15 10:15:53
5月11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發電權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在水電、風電、光伏發電、核電等清潔能源消納空間有限的地區,鼓勵清潔能源發電機組間互替代發電,通過進一步促進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等方式,加大清潔能源消納力度。鼓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定、公平承擔社會責任的燃煤企業自備電廠通過市場方式參與發電權交易,由清潔能源替代發電。同時,通知要求由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發電機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電機組發電,嚴禁逆向替代!
這是繼3月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和新的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簡稱“證書”)制度以來,國家能源局再次以正式文件的方式發文全力解決清潔能源電力消納問題。這為《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中提到的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無論是本次《通知》還是《意見稿》的發布,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更有效地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棄水、棄風、棄光問題,這兩項政策出臺是改變棄風棄光現狀的強有力信號,將有助于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潛力得到更全面地發揮。
依據《通知》,現階段發電權交易是指發電企業將基數電量合同、優先發電合同等合同電量,通過電力市場交易搭建的交易平臺,以雙邊協商、集中競價、掛牌等市場化方式向其他發電企業進行轉讓的交易行為。發電權交易原則上由大容量、高參數、環保機組替代替代低效、高污染火電機組及關停發電機組發電,由水電、風電、光伏發電、核電等清潔能源發電機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電機組發電,不應逆向替代。簡而言之,就是以大代小、以清潔能源機組代替化石能源機組。
自2015年以來,清潔能源的市場化消納一直是新一輪電力市場改革的主要目標。但在市場化交易推進過程中,存在于不同省區之間的交易“壁壘”廣受參與者的“病詬”。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為1.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00億千瓦時,“三棄”問題得到部分緩解。其中,水電在來水好于上年的情況下利用率達到96%左右;棄風率12%,同比下降5.2個百分點;棄光率6%,同比下降4.3個百分點。雖然清潔能源的消納問題有所緩解,但我國“三北”地區清潔能源消納問題仍舊嚴峻。省間突出的“壁壘”,跨區跨省調節電力供需難度大,成為當前制約清潔能源消納的重要因素。
近年來,我國發電權交易規模整體呈上升趨勢。相關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范圍內發電權交易電量為1527.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5%。其中,國家電網經營范圍內為1241億千瓦時;南方電網經營范圍內137.7億千瓦時;蒙西電網為149億千瓦時。但這些交易主要是針對省區內電網而進行的,跨省區的發電權交易電量非常少。而跨省區的電力市場化交易正式解決清潔能源消納問題的關鍵。
基于此種情況,2018年年初,發改委聯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以鼓勵分布式能源參與市場化交易。幾乎同時,國家發改委印發《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對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做了較為準確的規定。但由于省間電力交易“壁壘”以及其他各方面因素影響,分布式電力參與跨省市交易存在較大的影響。
《通知》中鼓勵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以加大清潔能源消納力度,這將有利于打破長期存在于電力市場交易中的“跨省壁壘”。省間清潔能源的消納雖然需要特高壓建設作為手段,但機制問題更是省區間清潔能源無法及時消納的深層次原因。此次《通知》的出臺將有效解決省間電力交易壁壘性問題,使發電權交易的效能得到充分利用,有力地促進火電與清潔能源發電、不同地域的清潔能源發電之間進行優勢互補和效益共享。久旱逢甘霖!跨省區發電權交易的出臺可以說是在電力體制改革背景下,解決清潔能源有效消納的一場及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