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能源研究俱樂部 | 0評論 | 11714查看 | 2017-10-30 09:13:03
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以下簡稱“一帶一路”)的重大倡議,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能源合作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領域,四年來,在“一帶一路”建設統領下,能源國際合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并呈現出了廣闊的發展前景。
1.“一帶一路”能源合作意義重大
(一)這是我國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石油和天然氣是關乎國家安全的重要戰略資源。我國資源稟賦決定了石油和天然氣大量依賴進口。2016年,我國石油和天然氣進口依存度分別達到64.4%和33.5%,較2015年分別增加4.6個和1.8個百分點。未來隨著我國陸上石油開發進入中后期,開采成本升高,老油田產量遞減,新增石油儲量品位明顯變差,石油和天然氣對外依存度還將持續上升。“一帶一路”國家油氣資源豐富,是我國油氣進口主要來源國和過境國。加強“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共保能源過境運輸通道安全,對保障我國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這是支持沿線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能源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攸關各國國計民生。“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普遍能源工業基礎薄弱,能源消費水平較低,已經嚴重制約了各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沿線國家能源消費總量約25.8億噸油當量,僅占世界能源消費總量的27%;人均能源消費為0.83噸油當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64%;人均裝機僅為400瓦,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和我國當前水平的40%以下。隨著各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對完善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日益迫切。我國在能源基礎設施建設、能源技術、裝備和工程服務方面經驗豐富,能源技術處于世界先進水平。通過“一帶一路”建設,能夠有力支持沿線國家能源行業發展,為其經濟社會發展打下堅實的能源基礎。
(三)這是解決能源發展共性問題的有效手段。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各國能源互相關聯,彼此影響,能源發展面臨著很多共性問題,需要各國攜手解決。如能源資源分布不均衡,能源運輸通道不暢通,能源資源全球化配置依然面臨著很多障礙;大量的化石能源消費,造成了氣候變暖、大氣污染、土地荒漠化、地下水系破壞、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等一系列生態問題;個別貧困地區能源發展滯后,還在依賴木柴、木炭或牛糞做飯、取暖,生存在“能源貧困”中。通過“一帶一路”建設,能夠加強設施聯通和貿易暢通,提高能源資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能力;能夠構建綠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促進能源低碳發展;能夠促進能源發展成果的全球共享,共同消除“能源貧困”。
2. “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取得了豐碩成績
(一)能源設施廣泛聯通。我國陸上油氣進口通道不斷得到鞏固和完善,我國已經建成了中國—中亞天然氣管道A/B/C線、中哈原油管道、中俄原油管道、中緬原油管道和天然氣管道,中國—中亞天然氣管道D線、中俄天然氣管道東線等工程正在建設,油氣輸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我國已與俄羅斯、蒙古、吉爾吉斯斯坦、朝鮮、緬甸、越南、老撾共7個國家進行電力互聯及邊貿。2016年,我國與周邊國家電網互聯規模合計約260萬千瓦。
(二)能源貿易日益暢通。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能源貿易不斷深化,在保障我國能源供應的同時,也為沿線國家帶來了豐厚的利潤。2010~2016年,我國原油進口量由2.4億噸增長至3.8億噸,天然氣進口量由167億立方米增長至719億立方米。我國原油進口來源國前10位中,有6個位于“一帶一路”沿線,從“一帶一路”國家進口的原油占我國原油進口總量的70%。LNG進口來源國前5位中,有3個位于“一帶一路”沿線,管道氣基本全部源自“一帶一路”國家,占我國天然氣進口總量60%以上。與“一帶一路”國家的能源貿易已經成為我國能源供應的重要組成。
(三)能源投資和產能合作蓬勃發展。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火電、水電、新能源發電、輸變電領域不斷加強合作,一批又一批重大能源合作項目在沿線國家開工實施,如中巴經濟走廊的恰希瑪核電站、薩希瓦爾燃煤電站、默蒂亞里—拉合爾直流輸電項目、越南海陽燃煤電廠、埃及500千伏主干網升級工程、沙特延布煉廠項目等,這些項目在滿足當地能源需求增長、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有效帶動了我國技術、裝備、服務、金融“走出去”,提升了中國能源企業的國際品牌形象和行業影響力。
(四)資金保障水平不斷增強。我國企業在充分利用專項資金、合作基金、“兩優”貸款、政策性銀行出口信貸的基礎上,積極利用股權投資、公私合營、銀團貸款、融資租賃或信托等新模式,不斷拓寬項目融資渠道,有效解決沿線國家資金短缺難題。同時,國家也在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由我國政府主導成立的亞投行和絲路基金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了更加專業高效的融資平臺。目前,絲路基金已為20余個項目提供了資金支持,出資額超過90億美元,其中包括巴基斯坦吉拉姆河卡洛特水電站、阿聯酋迪拜哈翔清潔燃煤電站項目等一批重大能源項目。亞投行也在首批貸款項目中為孟加拉國電力輸配系統升級擴建等4個項目提供了貸款。
(五)參與全球能源治理不斷深入。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近年來逐漸成長為全球能源治理中的重要新興力量。我國已與國際能源署建立聯盟關系,加入國際可再生能源署和國際能源論壇,簽署新的國際能源憲章宣言;先后成功舉辦了G20能源部長會議、APEC能源部長會議、國際能源變革論壇等重要會議,形成一系列重大成果;提出共同構建綠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共同推動綠色發展合作等重大主張,倡議建設全球能源互聯網,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減少碳排放等重大問題上做出鄭重承諾,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高度認可。
3.“一帶一路”能源合作面臨的主要困難
(一)海外項目風險較為突出。“一帶一路”沿線大多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海外項目面臨政治、經濟、商業環境和法律等多方面的風險。如“一帶一路”沿線途經亞非歐不同地緣政治敏感區域,多文明交匯、多力量交織,是大國勢力角逐、博弈的核心地帶,部分國家的利益關切對我國開展能源合作存在干擾和雜音;世界經濟復蘇乏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國際金融市場動蕩,大宗商品市場進入“熊市”,能源資源價格低迷使部分沿線資源型國家陷入困境;伊斯蘭極端主義在世界范圍內的不斷蔓延,部分國家恐怖活動猖獗,社會安全風險居高不下;駐在國部分官員利用其政治地位、經濟權利進行徇私枉法、顛倒黑白等作風不正、行為不正當的活動。
(二)項目實施存在部分共性問題。我國能源企業“走出去”相對較晚,同時受駐在國客觀條件的限制,合作項目存在一定的共性問題。如沿線國家的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礎設施較為薄弱,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需要增加額外的投入;能源項目投資規模通常較大,建設周期長,項目在前期融資上存在較大的困難;國內企業產品和服務同質化現象較為嚴重,海外相互“殺價”、無序競爭的問題時有發生,削弱了中國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三)能源國際合作軟實力亟待加強。和歐美發達國家成熟的國際化運作能力相比,我國在標準、規則、文化等“軟”的方面實力不足。如國際社會對中國標準體系的認可和采納程度較低;缺乏懂經營、善管理、通業務、會外語的復合型國際人才;企業海外品牌認可度較低,容易引發負面信息;咨詢機構“走出去”步伐較慢,缺乏深入參與項目前期工作的能力;在國際能源貿易規則和定價權方面的話語權和影響力不足。
4.進一步推動“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的幾點建議
(一)發揮政府宏觀引領和統籌協調作用。從目前已實施的中巴經濟走廊等雙邊合作來看,政府間的合作協議和協調機制對于創造良好的項目實施環境、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建議在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的基礎上,在雙方政府的主導下,共同建立合作機制,通過編制合作規劃、簽署合作協議等形式,推進落實重點合作項目;發揮政府間對話機制作用,為項目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制度保障;搭建“一帶一路”項目信息服務平臺,建立內部溝通協調機制,促進信息共享,防止無序競爭。
(二)加強風險研判和防范化解。針對海外項目風險較為突出的問題,建議從政府層面加強對信息的收集和整合,對重點合作國家和地區進行多維度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