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 | 0評論 | 3831查看 | 2017-07-28 09:21:00
CSPPLAZA光熱發電訊:日前,國家能源局出臺《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規劃內容涉及光伏、風電和生物質發電,未涉及光熱發電。
規劃顯示,2017-2020年的光伏發展規模累計為86.5GW,領跑者基地每年8GW。
意見指出,2017年光伏電站新增建設規模方案總計22.4GW,其中,江蘇最高為120萬千瓦;其次為河北、內蒙古、浙江3省分別100萬千瓦;山西、黑龍江、陜西、青海、安徽5省分別為80萬千瓦;山東、遼寧、吉林、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廣東、廣西10省分別為50萬千瓦;河南90萬千瓦;貴州30萬千瓦;其中甘肅、新疆、寧夏目前棄光限電嚴重,暫未安排2017-2020年新增建設規模。
2017年光伏扶貧規模將不再單獨下達。根據指導意見,各省(區、市)2017年度新增建設規模優先建設光伏扶貧電站,不再單獨下達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規模;河北、山東、河南、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廣州等提前使用2017年建設規模超過50萬的省份新增建設規模全部用于建設光伏扶貧電站。2017-2020年每年安排領跑基地項目800萬千瓦,由國家能源局統一組織競爭比選確定。
另外,意見明確,集中式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年度規模確定及分配都要以省級電網企業承諾投資建設電力送出工程和出具的電力系統消納能力意見為前提。
意見同時指出,要加強和規范生物質發電管理。